重庆宝宝户口办理
(1)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,可以在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。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性质,均依据其随父或随母的户口性质而确定。(2)对以往出生并要求随父落户的16周岁以下(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)的子女,可以随父落户,学龄前儿童优先予以解决。
2、入户手续及程序:
(1)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,必须由申请人填写《新生婴儿随父(或监护人)登记常住户口申请表》,同时随附《出生医学证》、《结婚证》、母亲户口性质、计划生育情况证明、其父的住房证明等有关证件、证明材料,由户口登记审查属实后,直接办理出生登记。
(2)申请未成年子女随父落户的,必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,提供住房证明,《结婚证》、子女及配偶常住户口性质证明及属在校生的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,由落户地派出所审查核实,报经区、县(自治县、市)公安局批准后签发《准迁证》,派出所凭《准迁证》、《迁移证》等办理入户手续。
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,必须携带的证件有: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准生证、医院签发的出生证、户口簿册。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口申报处申报户口时,应详细填写户口申请单,进行户口登记,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后,宝宝的大名就添加在户口本上了。就是先要办准生证的街道开证明,然后还要在出生证背后盖个章,镇政府那个章关火些,派出所只看了下盖了章的出生证和户口本就办了。
主要文件:父母户口簿/身份证原件/户主身份证原件/复印件/宝宝出生证明/准生证/入户户主准入证明。还有迁入户口地址的产权证(房产证)入户户主准入证明就是:如果户主不是宝宝的直系亲属,就要写一份准许宝宝入户的声明,户主签名就可以了材料都要复印件哦,如果户口所在地有办证中心就在办证中心办,如果没有就到派出所办,都是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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